2025-06-18 17:09
地陪服务是确保旅游团在当地参观游览活动的顺利的重要因素之一。地陪应按时做好旅游团在旅游目的地的迎送工作;严格按照接待计划,做好旅游团游览过程中的导游讲解工作和计划内的食宿、购物、文娱等活动的安排;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关系和出现的问题。
在接站过程中,地陪服务应使游客在接站地点得到及时、热情、友好的接待,了解在当地参观游览活动的概况。
1)地陪应在接站出发前确认旅游团所乘交通工具的准确抵达时间,并提前15分钟抵达接站地点;地陪应在与接团车辆汇合后核查车辆(所属车队、车型、座位数、车况)等相关情况与接团计划书所标注的是否一致,并配合驾驶员检查车辆清洁卫生、空调等。
2)地陪应在旅游团出站前与司机商定车辆停放的位置,并将“贵州中旅”车头纸摆放车上;
2)旅游团出站后,地陪应清点人数并提醒客人托运的行李是否已拿好,然后带领游客前往停车场上车;
4)游客上车或下车时,地陪应恭候车门旁。上车后,应协助旅游者就座,礼貌地清点人数。客人如有大件行李,导游应主动帮助客人。
5)游客上车后,地陪应收回返程机票。并立即对游客的返程机票时间、航班进行确认。如发现有游客无返程机票或错名字等必须做好记录,立即与负责人联系,直至明确机票情况为止。
5)向客人详细介绍本次行程的安排、旅游注意事项。(讲解时要站立,并面向客人;使用礼貌用语,热情服务,关心客人,及时为客人提供便利及需要。讲解内容要丰富、生动、有趣,并根据客人的兴趣随时调整线)每次到达景点下车参观前,与客人再次校对时间,交代清楚集合时间及地点。
游览过程中的地陪服务,应使游客详细了解游览地点的特色、历史背景等及其他感兴趣的问题。地陪应全程带领客人参观游览,并作沿途讲解。讲解时,应注意音量,尽量使每位游客都能清晰地听到讲解内容。
上团前,地陪要认真查阅接待计划及相关资料,了解旅游团的全面情况,注意掌握其重点和特点。上团时地陪必须手持我社的行程表、客人名单表、地接确认单、行程更改确认书、游客意见反馈表等。
出发前,地陪应提前十分钟到达集合地点,并督促司机做好出发前的各项准备工作。
游客上车后,地陪应清点人数,向游客报告当日天气情况及当日活动安排,包括午、晚餐的时间、地点。
2)抵达景点前,地陪应向游客介绍该景点的简要情况,尤其是景点的历史价值和特色。
3)抵达景点时,地陪应告知在景点停留的时间,以及游览结束后集合的时间和地点。地陪还应向旅游者讲明游览过程中的有关注意事项。
1)抵达景点后,地陪应对景点进行讲解。讲解内容应繁简适度,言速适中,应包括该景点的历史背景、特色、地位、价值等方面的内容。讲解的语言应生动,富有表达力。
2)在景点游览的过程中,地陪应贯彻执行我社《品质旅游白皮书》的精神(后附),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行程安排游览。并应特别关照老弱病残的客人。
3)在景点导游的过程中,地陪应注意游客的安全,要自始至终与客人在一起活动,并随时清点人数,以防游客走失。
旅游团在结束当日活动时,地陪应询问客人对当日活动安排的反映,并宣布次日的活动日程、出发时间及其他有关事项。
1)严格按照行程顺序游览,导游不得擅自更改游览景点及调整游览顺序。如遇特殊原因(如天气影响、航班延误、交通堵塞等情况)而需要改行程,必须先与全陪及客人商量,作出合理的调整,在得到所有客人同意后,再由全陪填写一份《行程调整确认书》(没有全陪的由地陪负责),并得到所有客人的签名确认,方可调整行程。
2)必须保证客人行程有足够时间参观游览(按行程上标示的游览时间),不能为了加点而压缩行程。如客人需要加点,必须先征得所有书面客人同意。
3)购物点只能按我社行程表上列有的前往,不能擅自增加或替换其他购物点,且进店时间不能超过45分钟。如因个别客人选购商品而耽误时间,导游必须在约定时间先回到车上,让其他不选购的客人先回到车上等候,然后导游必须马上下车催促其他客人马上上车。
3、当客人上完第六道菜的时候,应上前了解客人的意见,如果数量不够或质量有问题的,应马上跟餐厅协调,给客人加菜或加酒水作为补偿。
4、当客人上完所有菜后,再次上前征询客人意见,并根据客人的意见在下次订餐时相对作出调整,以满足客人的需要。
1、地陪服务应使游客抵达酒店后尽快办理好入住手续,及时了解酒店的基本情况和酒店注意事项,为此地陪应在抵酒店的途中向客人作简单介绍,内容包括:
2)告知司陪人员的房号,方便客人与司陪联系。如在酒店内用早还须告知就餐地点、时间。
4)提前15分钟到达早餐地点,了解客人就餐位置,然后站在餐厅门口,引导客人就餐。
旅游团结束游览活动后,地陪服务应使客人顺利、安全离站,遗留问题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。
3)地陪应协助全陪和游客办理登机(车)手续及托运行李,并送安检。且应在旅游团所乘交通工具起动后方可离开;但绝对不允许提前2小时以上到机场。
Copyright © 2024 九游娱乐旅游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:陕ICP备2022002614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