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10-26 02:25
本标准规定了研学旅行服务的术语和定义、总则、服务提供方基本要求、人员配置、研学旅行产品、研学旅行服务项目、安全管理、服务改进和投诉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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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5.2应将安全知识、文明礼仪作为导游讲解服务的重要内容,随时提醒引导学生安全旅游、文明旅游。
8.5.3应结合教育服务要求,提供有针对性、互动性、趣味性、启发性和引导性的讲解服务。
c)小学四至六年级参与研学旅行时,宜设计以知识科普型、自然观赏型和励志拓展型资源为主的产品,并以县情市情研学为主;
d)初中年级参与研学旅行时,宜设计以知识科普型、体验考察型和励志拓展型资源为主的产品,并以县情市情省情研学为主;
e)高中年级参与研学旅行时,宜设计以体验考察型和励志拓展型资源为主的产品,并以省情国情研学为主。
d)健心项目:以培养学生的情感能力和践行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服务项目,如思想品德养成教育活动以及团队游戏、情感互动、才艺展示等。
a)在出行前,指导学生做好准备工作,如阅读相关书籍、查阅相关资料、制定学习计划等;
b)在旅行过程中,组织学生参与教育活动项目,指导学生撰写研学日记或调查报告;
8.1.6应建立教育服务评价机制,对教育服务效果进行评价,持续改进教育服务。
a)单次路程在400 km以上的,不宜选择汽车,应优先选择铁路、航空等交通方式;
b)选择水运交通方式的,水运交通工具应符合GB/T 16890的要求,不宜选择木船、划艇、快艇;
旅行社应制作并提供研学旅行产品说明书,产品说明书除应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和LB/T008中有关规定外,还应包括以下内容:
承办方和主办方应围绕学校相关教育目标,共同制定研学旅行教育服务计划,明确教育活动目标和内容,针对不同学龄段学生提出相应学时要求,其中每天体验教育课程项目或活动时间应不少于45 min。
6.1.1应至少派出一人作为主办方代表,负责督导研学旅行活动按计划开展。
6.1.2每20位学生宜配置一名带队老师,带队老师全程带领学生参与研学旅行各项活动。
6.2.1应为研学旅行活动配置一名项目组长,项目组长全程随团活动,负责统筹协调研学旅行各项工作。
5.2.3连续三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、不良诚信记录、经济纠纷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。
5.2.4应设立研学旅行的部门或专职人员,宜有承接100人以上中小学生旅游团队的经验。
b)应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,对露营地进行安全评估,并充分评价露营接待条件、周边环境和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对学生造成的影响;
应制定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专项工作计划,定期对参与研学旅行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。培训内容包括:安全管理工作制度、工作职责与要求、应急处置规范与流程等。
研学旅行是以中小学生为主体对象,以集体旅行生活为载体,以提升学生素质为教学目的,依托旅游吸引物等社会资源,进行体验式教育和研究性学习的一种教育旅游活动。
在研学旅行过程中,具体制定或实施研学旅行教育方案,指导学生开展各类体验活动的专业人员。
c)选择汽车客运交通方式的,行驶道路不宜低于省级公路等级,驾驶人连续驾车不得超过2 h,
8.2.2应提前告知学生及家长相关交通信息,以便其掌握乘坐交通工具的类型、时间、地点以及需准备的有关证件。
8.2.3宜提前与相应交通部门取得工作联系,组织绿色通道或开辟专门的候乘区域。
研学旅行产品按照资源类型分为知识科普型、自然观赏型、体验考察型、励志拓展型、文化康乐型。
a)知识科普型:主要包括各种类型的博物馆、科技馆、主题展览、动物园、植物园、历史文化遗产、工业项目、科研场所等资源;
c)体验考察型:主要包括农庄、实践基地、夏令营营地或团队拓展基地等资源;
8.3.2应提前将住宿营地相关信息告知学生和家长,以便做好相关准备工作。
8.3.3应详细告知学生入住注意事项,宣讲住宿安全知识,带领学生熟悉逃生通道。
8.3.4应在学生入住后及时进行首次查房,帮助学生熟悉房间设施,解决相关问题。
4.1研学旅行活动的主办方、承办方和供应方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,全程进行安全防控工作,确保活动安全进行。
4.3研学旅行活动应面向以中小学生为主体的全体学生,保障每个学生都能享有均等的参与机会。
与研学旅行活动承办方签订合同,提供旅游地接、交通、住宿、餐饮等服务的机构。
7承办方应对各方面反馈的质量信息及时进行汇总分析,明确产品中的主要缺陷,找准发生质量问题的具体原因,通过健全制度、加强培训、调整供应方、优化产品设计、完善服务要素和运行环节等措施,持续改进研学旅行服务质量。
6.2.2应至少为每个研学旅行团队配置一名安全员,安全员在研学旅行过程中随团开展安全教育和防控工作。
6.2.3应至少为每个研学旅行团队配置一名研学导师,研学导师负责制定研学旅行教育工作计划,在带队老师、导游员等工作人员的配合下提供研学旅行教育服务。
6.2.4应至少为每个研学旅行团队配置一名导游人员,导游人员负责提供导游服务,并配合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研学旅行教育服务和生活保障服务。
随着我国素质教育及旅游业的发展,研学旅行已经成为教育旅游市场的热点。为了规范研学旅行服务流程,提升服务质量,引导和推动研学旅行健康发展,国家旅游局发布《国家旅游局公告(2016年37号)》,表示《研学旅行服务规范》(LB/T 054-2016)行业标准已经国家旅游局批准,2017年5月1日起实施。
d)应在研学旅行过程中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,根据行程安排及具体情况及时进行安全提示与警示,强化学生安全防范意识。
主办方、承办方及供应方应制定和完善包括:地震、火灾、食品卫生、治安事件、设施设备突发故障等在内的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并定期组织演练。
8.2.4应加强交通服务环节的安全防范,向学生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和紧急疏散要求,组织学生安全有序乘坐交通工具。
8.2.5应在承运全程随机开展安全巡查工作,并在学生上、下交通工具时清点人数,防范出现滞留或走失。
8.2.6遭遇恶劣天气时,应认真研判安全风险,及时调整研学旅行行程和交通方式。
8.3.1应以安全、卫生和舒适为基本要求,提前对住宿营地进行实地考察,主要要求如下:
8.6.2学生生病或受伤,应及时送往医院或急救中心治疗,妥善保管就诊医疗记录。返程后,应将就诊医疗记录复印并转交家长或带队老师。
主办方、承办方及供应方应针对研学旅行活动,分别制定安全管理制度,构建完善有效的安全防控机制。研学旅行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
承办方和主办方应根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,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员及其工作职责,在研学旅行活动过程中安排安全管理人员随团开展安全管理工作。
d)励志拓展型:主要包括红色教育基地、大学校园、国防教育基地、军营等资源;
a)承办方应根据主办方需求,针对不同学段特点和教育目标,设计研学旅行产品;
b)小学一至三年级参与研学旅行时,宜设计以知识科普型和文化康类型资源为主的产品,并以乡土乡情研学为主;
a)健身项目:以培养学生生存能力和适应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服务项目,如徒步、挑战、露营、拓展、生存与自救训练等;
b)健手项目:以培养学生自理能力和动手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服务项目,如综合实践、生活体验训练、内务整理、手工制作等项目;
c)健脑项目:以培养学生观察能力和学习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服务项目,如各类参观、游览、讲座、诵读、阅读等;
b)应根据研学旅行教育服务计划,配备相应的辅助设施,如电脑、多媒体、各类体验教育设施或教具等。
8.1.5研学旅行教育服务应有研学导师主导实施,由导游员和带队老师等共同配合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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